去年的年底,在网通工作的妹妹告诉我说网通最近要搞优惠活动。如果一次交齐一年的月租费,就可以得到两桶花生油。菊影觉得如果自己办理了这个业务,不仅可以提升妹妹的工作业绩,自己还能得到两桶油。何乐而不为呢!于是贪小便宜的我乐颠颠的就去交了一年的月租费300元。领回来两桶花生油。还告诉了自己的朋友和同学数人,都去办理了此项业务。
两个月之后,菊影去交电话费。无意中发现自己每个月80元的网费变成了100元。开始不想打扰妹妹的工作,就询问营业厅的工作人员,对方回答:要问就要带上机主的身份证。没有身份证一概不回答。当时我并没有带身份证,无奈中只好给妹妹打电话。妹妹查询后发现是当时办理的工作人员,在办理新业务的时候错把80元的网误写为100元。当时我就找到他们的部门经理,表示给我改过来就可以,不要罚那个当事人的奖金。他们的部门经理给我说了很多道谢的话,当时就让工作人员把我的网费改了过来。并且还和我拉家常,说她爱人和我爱人曾经是同学,关系一直很好,只是我们没有见过面。嘱咐我千万不要让上级部门知道。否则不仅当事人要受到处罚,她也会受连累。还承诺近日一定给我解决退款的事情。我很客气地向她道谢,并且对她说千万不要给当事人太大的惩罚,以后注意就好。她满口答应,并表示她一定给尽快解决此事。
过了很久没有消息,我就觉得既然大家认识,区区40元钱不退也就算了。因为她们有规定:谁做错了业务,谁就自己掏腰包赔偿。虽然我不认识给我办业务的那个小孩,但是总觉得让一个小孩子给我赔偿我还真的于心不忍。
又过了很久,妹妹打来电话,说在单位里几次遇到那个部门经理和当事人,她们看到我妹妹都躲着走,甚至连一句客气的话也没有问过。更别提退款的事情了。妹妹很生气,就找到当事人退回了欠款。但是从此以后,那两个人见到妹妹,就再也不搭理了,好像理亏的倒是我妹妹。我几次到营业大厅办理业务,那个部门经理再也不理我,更不提互相认识的事情了。我倒是不怕什么,但是因为此事总怕影响了妹妹。在去办理业务的时候,也只好装聋作哑,办完事情就匆匆走人。谁知道这才是第一次和网通打交道,更可气的事情还在后面呢!



国庆没地去了吧?跟老妹混事去?!我不忽悠你的。
你这样的事我在电信中也遇到过,一般来说网通的服务质量要比电信的好.但不能保证个别服务差的人.
这也是国情与体制的问题,等有一天参与竞争的对手多了,强大了,也许会有所改观。耐心等吧。生在这样悲哀的时代,我们只能放平自己的心态去适应他,否则就是跟自己的快乐过不去。见怪不怪喽!
咦,你不是要云游么,怎么还在这里玩?真是老玩童。:)))
面对中国市场的日益开放,面对很多国际大企业的纷至沓来,再以这样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,言而无信的职业道德服务人民,不知道我国那些大公司还能垄断多久,不知道政府还能扶持多久!
祝菊姐国庆长假快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