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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篱菊影 @ 2006-09-26 14:16:16

本人自进入博客屋以来,始终本着仁爱、大度、唯美和宽容的态度,安心地打理自己的小屋。对于博友们的关怀和照顾是从心底深深感激的。我所走过的每一步,无不充满了博友的关爱。每天看着博友们的留言,总觉得是一种享受,每天给博友们留言我都觉得自己能从中学到许多的东西。我相信博友们对于我的文章的欣赏和善意的批评建议,都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。

可是最近由于个别别有用心的人,使我们的博客屋失去了往日的宁静。不仅扰乱了博客屋的正常秩序,还伤及到许多无辜的人。相信来这里的人,起码都是读书人,即使不能平心静气相处,最好自己做自己的文章。不要互相的伤害。本人也郑重声明:无意介入任何一方的纷争。唯愿与大家一起共同维护好博客屋的和谐和宁静。奉劝那些不能安心做博客的人尽早地去做适合自己的事情,不要再在这里散布污言秽语了。今后谁再敢在我的屋里撒野,可别怪我菊影得罪了!

博客屋尽管不是净土,但也不至于这样的不堪。我们国家从有文字记载以来已经有5000多年的历史了,相信我们的祖先发明了文字,并不是用来辱骂我们的同类的。如若有的是时间和精力何不比一比文章的精彩?那样也能以理服人。

谦逊、宽容是我们做人的美德,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,必遭世人的唾弃为天下人不齿。相信我的想法也是众博友的想法,希望那些人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重,停止一切不利于团结的做法,还大家一个宁静、和谐的气氛,继续我们的快乐!

 

类别:未分类   4559次浏览   46篇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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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:
微雨街
微雨街 @ 2007-01-10 09:31:34 评论
还博客屋一片净土!真诚是做博客屋的本份,真心诚意地交流,共赏文明之乐。让我们群起而攻之,使恶搞的人无葬身之地!
作者回复:谢谢你的光临阿!
Sky大权
Sky大权 @ 2006-10-10 14:19:55 评论
大家都这么支持,也是真心喜欢哦!
没理由不支持的!
作者回复:非常感谢哦!
xnet
xnet @ 2006-10-03 03:18:57 评论
bucuo
作者回复:xie  xie
独特品味
独特品味 @ 2006-09-28 23:00:17 评论
几天没来了,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?
在我眼里,篱妹是个很温良恭谦让的才女!别管他们,管好自己小屋,让姐姐多欣赏到美文!
作者回复:知道。听姐姐的就是了。
山民野夫
山民野夫 @ 2006-09-28 22:42:16 评论
这世界本不太平,到处都有居心不良的人。尤其是中国人,毛病就更多了。不要理会就是了。但如果有人出言不逊,千万不要客气,一定要“以革命的武装对付反革命的武装”。
作者回复:呵呵,说得好!
邹功良
邹功良 @ 2006-09-28 20:13:36 评论
静坐常思已过,闲谈莫论人非

我中学的时候的座右铭.也用来支持你
作者回复:我知道。谢谢你!
梦雨纷飞
梦雨纷飞 @ 2006-09-28 19:19:49 评论
算起来到博客屋已有九个多月,一直以来以为这里是最干净的一片净土.直到今天才知道也有会一些不良的事情发生,不知为什么突然有一种特别伤感.真心的希望还一个宁静、和谐的环境给所有热爱这里的朋友.
作者回复:会的!
醉茗阁
醉茗阁 @ 2006-09-27 22:31:24 评论
只能说支持你的观点,本人也不想参与!
作者回复:谢谢支持!
陆文明
陆文明 @ 2006-09-27 20:18:53 评论
同意,你很能写啊
作者回复:还要感谢那些小人给了我灵感。呵呵
碧水悠悠
碧水悠悠 @ 2006-09-27 18:59:26 评论
不要理那些别有用心的人,君子不和小人一般见识!
作者回复:是!
风
@ 2006-09-27 13:51:48 评论
圣旨到:
    博友召曰:近日有别有用心之小人。故意扰乱博屋,恶语连连,伤及无辜,影响甚大。经博协研究决定,自今日起,凡再犯者,就地正法,格杀勿论!!!
   

     钦佩此
     
     2006年9月27日


作者回复:臣领旨谢恩!
长娟
长娟 @ 2006-09-27 11:35:24 评论
别在为这些无聊的人费神了。别理他们。
作者回复:是的!
萬
@ 2006-09-27 10:55:47 评论
这样的人心理可以说已经扭曲不像样子了,活着、这还有意义吗?哎
作者回复:不理他们好了。
思晴
思晴 @ 2006-09-27 09:17:54 评论
支持,我本以为清者自清,不去理会,时间久了那些小人自己就会觉得无聊,没想到事情却越演越烈。这些小人可以套用一首歌名《披着羊皮的狼》,不过我更觉得可以改两个字《披着人皮的狗》。
作者回复:呵呵。
赵华斌
赵华斌 @ 2006-09-27 09:01:57 评论
大姐的言论很精辟,我强烈支持.
作者回复:呵呵,谢谢了!
普陀潮音
普陀潮音 @ 2006-09-27 08:56:23 评论
姐姐,不留名的人必定会留下IP,应该可以要博客屋的管理协助找到真凶.
林子大了啥鸟儿都有.
不要搭理它们.
作者回复:我知道他IP,只不过给他留面子罢了。
维维
维维 @ 2006-09-27 01:02:06 评论
穷忙,没有时间来你"家"造访~你最近好吗?但愿你开心快乐!!!
作者回复:很好啊!祝你中秋快乐!
爱交友的人
爱交友的人 @ 2006-09-26 22:48:05 评论
老师,偶也受到一次恶言攻击,心里很愤怒,但那人不留名不留姓,气也没用,有道是气坏了自己就等于得意了对方,我就把那条评论删了,别太激动,如他老是在暗中恶言污言你,那真的麻烦了.
作者回复:我就不信他能一手遮天了。那样就真的没有天理了。
云飞扬1966
云飞扬1966 @ 2006-09-26 22:08:03 评论
菊姐,谁捣乱你言语声。哪个在这儿撒野,看我不拿铐子铐了他。小样儿,俺是专门整治社会治安的。
作者回复:看看,我兄弟说话了!呵呵
三民主义
三民主义 @ 2006-09-26 21:58:38 评论
坚决支持这正义的声音!在我的小屋有攻击两位博友的帖子,被我给删除了。以文会友、各表己见都很正常,何必跺在暗处到处诬蔑诽谤或伤及他(她)人呢!有损自身的形象!!!
作者回复:这样做必自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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